山东省明确各级职业技能岗位薪酬标准

□济南报记者齐静报道 对培养世界冠军冠军的基地、单位、技术指导团队和运动员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。在全国比赛中获得金牌的运动员和教练组将各获得10万元人民币。省级职业技能大赛金、银、铜奖分别奖励5000元、3000元、2000元,职工组获奖者将被认定为“山东省技术能手”。近日公布的《山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明确了各级竞赛的报酬规则。山东省是工业大省、制造业大省,也是人力资源大省。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省职业技能活动,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办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《办法》,对技能管理、组织实施、成果转化和技能培训、保障保障、激励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。《办法》提出,每两年举办一次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,与全国大赛、世界大赛结合在一起,将大赛要素与山东行业实际相结合。省级行业竞赛每年举办一次,分为一类和二类竞赛,并进行年度申报和库存管理。一年级比赛项目数约为20个,二年级比赛项目数约为80个。省级专项比赛每年举办一次,参照《省级专项比赛管理办法》,按照10个左右的要素进行管理。f 二级省级比赛,主要用于产业体系目的和内部实践训练。为适应产业发展需要,确保竞争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,《办法》明确,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和全省产业大赛竞赛项目原则上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公式》(2022年版)第三、四、五、六类所列职业(职业),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并具有高级工人(三级)。专业资格或职业技能水平及以上。未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公式或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,但有行业、企业标准,并严格遵循主战略、主工程、主工程、主线的竞争性项目因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按《办法》规定的程序办理即可申请。 《办法》包括根据各级比赛的获奖情况,制定“物质奖励+荣誉奖励+技能等级提升”的立体激励制度。除上述金钱和荣誉奖励外,《办法》还规定,通过决赛并符合条件的运动员可晋升专业技能级别,认可率达到入围选手的50%以内。晋升只能在一个州内的同一竞赛周期内进行一次,并且在未经授权的竞赛中不能进行级别晋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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